事情的來龍去脈是:

今天下午,老闆親自快速地抱來一宗卷給我,請我向之前審查庭的承辦書記官詢問為何之前的審查庭整理結果無法抓到檔案的問題,不知是不是當初審查庭就沒有下傳,所以才抓不到?

我想大家第一時間發生這種事,一定會首先想到這個可能性,所以老闆也就要我立刻去問先前該股的承辦書記官。

好巧不巧地,下午剛好對方開庭,由於之前曾在審查庭待過,所以比較清楚大概下庭的時間,到了五點半,也特別請同期的同事幫我詢問該股的書記官在不在,於是我還特別抱著卷,再跑一趟,想說親自問會比較清楚,沒想到,一到現場,就看到該股書記官正在與同事聊天,這也就算了,抱著卷問她法官所交辦的事項,對方卻有點不高興地冷冷回我說:「沒有人在加班時間問這個的啦!你知道審查庭很忙,所以一定會加班,就在加班的時間跑來問,這樣我覺得好像我是為你這一宗卷加班一樣,那你要付我加班費嗎?」

當下我聽了,也感到有些生氣,我只是在盡我的本分,何況當下確實對方是在加班中,難道加班不能問公事?於是我回:「我也在加班,如果現在你來問我,我也是會處理你的事。」

對方又回:「那你要幫我作X股的事嗎?你要付我加班費嗎?」

我就不吭一聲,對方還是幫我看了一下電腦並說:「我們每一宗卷都會上傳,抓不到應該要去問資訊室,不是來問我,如果是一宗就算了,但是很多宗的話就表示系統有問題,這要叫你法官去問資訊室,而不是來問我。」


更!就是老闆指明叫我問的,難道我問都不問就直接和她說是轉檔的問題,要問資訊室?

我只是處理老闆交代我的公事,何況這種情形也真的不多見,至今也才出現第二件有這樣的情形,或許就真的是審查庭當時沒上傳,這都是有可能的,現在做的只是在排除原因,沒有先排除過濾,怎麼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更何況,這是老闆直接寫單:「請審查庭書記官下傳檔案」的交辦事項,我能隨隨便便問都不問就應付了事嗎?

或許那位書記官的行事風格就是這樣,每天都在應付法官,但我的行事風格不是如此,作多少事就說多少話,我不隨便應付人,因為我也不希望別人隨便應付我。


於是我也就什麼都不說,說聲謝謝就走人。

因為和這種加班時間只能聊天不能談公事的人是無法溝通的。


我無法理解的是,加班的定義是什麼?加班時間不就是上班時間的延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把未完成的工作完成嗎?

那為什麼加班時間不能因公事來找人,也不能問公事?一定要是來找人聊天的才受歡迎嗎?

難道加班時間是拿來聊天打屁、聽音樂及吃東西?還是這才是最主要的加班目的?

而且就算今天對方沒加班,我下去自然找不到人,當然就是明天上班時間再找找看。對方不加班,我自然也無法問,所以怎麼會有為我這股的事加班的問題,要加不加是我可以勉強的嗎?加班費也是政府付出去的,關我屁事,有種就聲請兩份加班費嘛!不想加也就不要加,沒有人勉強!

我當然知道審查庭案子多,確實很忙,我自己待過,其中甘苦我也清楚,尤其剛下庭,自然還有很多庭後的作業要做,但打著加班的名義聊天打混(很顯然庭後作業已經做完了,因為桌上已經沒有卷宗),卻不要別人詢問公事,這樣才是正確的加班方式?

是不是正確的,我明天早上一早問問長官就知道了。



事情發生的當下我確實是非常的不服氣,不過我沒有笨到現場和對方槓起來,回到辦公室和同事抱怨,只能說我看錯人了,就和同事抱怨完後我也說:「我現在敢大聲說,我就不怕會被他知道。」

因為科室就這麼小,尤其現在同事都是從審查庭出來的,有些同事跟對方比較熟,甚至和我說,他沒有想到XX姐會這樣說......是啊!我之前也想像不到呢!

總之呢,我會去問長官,我這樣做到底哪裡錯了,如果在加班時間問公事是錯的,我絕對虛心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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