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增額分發,共計57名。


缺額如下(以下數據來源參自PTT,僅供參考):

台北地檢署2、士林地檢署檢1、板橋地檢署8、桃園地檢署1、新竹地檢署1、台中地檢署2、台東地檢署1、花蓮地檢署1、台北行政執行處1

板橋地方法院
3、士林地方法院2、桃園地方法院22、新竹地方法院1、苗栗地方法院1、臺中地方法院1、嘉義地方法院院2、高雄地方法院院1、基隆地方法院院1

嘉義行行政執行處借調台北行政執行處
1、花蓮行政執行處借調台北行政執行處4


個人選填意見參考:

個人是建議,先區分自己想去院方或檢方,一般建議無家室者或男性(必須可接受值夜及外勤),可以填選檢方;而有家室者或女性(喜歡內勤工作),可以選擇院方。
但院方的打字速度較為要求,至少須練到80以上,而檢方至少60即可,這僅是簡單區分院、檢的選擇。

由於增額的選擇性不多,仍是以離家近的為主,至少可以省下不少的通勤費用或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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