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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年假過完後就覺得手感鈍了很多,週三開合議時還是覺得卡卡的,怎麼打怎麼不順,而且接股後六個月的蜜月期過了,也就是從這個月起就要開始每月一測。

每個月都要測打字,說真的有點麻煩,偏偏我目前也練不到150終身免測.......不過今天多加練習的結果,還是有差,立刻從平常的九十幾字晉升到114字,雖然目前還不是常態,也算是近來的突破,希望有一天真的可以打到150終身免測XD

前幾天長官親自跑來告知下週起要帶一個月的新人.........嘴裡很爽快的答應了,心裡卻囧很大。

正式接股也不過才剛過半年,說實話才剛做滿壹年的人也還算是小菜鳥,只是沒有那麼菜而已,很多東西也都還是要問同事或前輩,不過這份工作性質就是這樣,需要不斷的學習,沒有人什麼都會,就連長官也不例外,遇到不會的問人很正常,也不用怕開口請教,重點是把事情作對比較重要,這也是我希望教給新人的。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考績法三次丙等免職事件。

老實說,我覺得這是對當前的公務員一種羞辱.........

說難聽點,這根本就是當前的政府捧著人民的LP在做事,表面上是要肅清那些不適任的公務員,實則上只是作給人民看,讓人民爽就有選票,反正死的永遠不會是真正擺爛的長官們。

政務官的無能,卻要事務官承擔。

自己執政不佳,一再做出錯誤的政策,結果卻要全體基層公務員承擔,這合理嗎?

不可否認,在一個團體中確實有所謂的老鼠屎存在,要解決的,應該是如何揪出真正的老鼠屎及如何促進公正、分層的評鑑,而不是採取全體比例懲罰的方式,為了革除所謂的老鼠屎,卻可能使部分認真的公務員被錯殺,如此更容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自古以來,官場無不充滿逢迎拍馬、阿諛奉承之風氣,為何如此?不外乎是為了升官、得到好處等,而那些不願同流合污的人,大部分只有被淘汰的份.........

下屬捧著長官的LP,政府捧著人民的LP。

現今的新考績法草案,可以預見為了不被打丙等考績的人無不是捧著長官的LP,那些不願說好聽話,或不聽長官的話執意依法行政的人就得冒著被打丙等的風險,雖然新法規中有明白要求長官打丙等考績,須有明確事證,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這年頭要事證,無中生有是家常便飯,雞蛋裡挑骨頭亦比比皆是。

誠如我在BBS站上看到的生動比喻(以下略作修改):

一位病人身體出了問題,要想辦法革除病灶(也就是壞的公務員),於是上醫院尋求醫師診治,此時醫生告訴他找不到病因,所以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要「切除每個器官的3%」。

病人問:「我的身體這麼差,但就是一直找不到問題,現在的治療方法是什麼?」
醫生答:「現在的方法就是在每個器官的3%打針,如果有器官的某部分剛好被打了三次針,那個部分就必須要割除,用這種方式來革除可能的病灶。」

病人問:「為什麼是3%?」
醫生答:「因為找不到壞在那裡,反正身體這麼差,爛的地方一定大於3%,所以先一次次的打3%的針,讓你的身體大改革,否則無法加速身體的自行代謝。」

病人問:「那我怎麼知道到時候被割的地方是好的還是壞的?」
醫生答:「不知道,因為一直找不到哪些器官的哪些部分有病變,所以只能做整體百分比的革除法,反正到時先割就是了,到時割到好的就算你倒楣。」

病人問:「這樣有沒有可能把好的部分割掉,然後好的部分被病變的部分感染了?」
醫生答:「這些我有聽說,不過都是個案,到時候再說。」

難道打針三次就強制割除就是最好的方法?
這樣的醫生,有病人敢給他醫嗎?

目前的新修正版本的考績法,不就如同那位醫生的作法?


以前舊體制公務體系的遺毒,卻要新一代的年輕公務員來承擔,說穿了,大家對於公務員的印象多是被以前的舊公務員給弄壞的,而苦了新一代的公務員。

幾乎所有的不利益,都是由新公務員來承受,好事全被舊公務員佔盡,諸如18%、退休制度、升遷制度......現在又多加了考績。

新一代公務員一考上,就要背著「公務員」的原罪,如此對認真的公務員而言,公平嗎?

每個企業、群體都有不適任的人,但大部分都是認真努力的人。

強調公務員「勇於任事」,但有人真正去了解何謂「勇於任事」的意義嗎?

公務員基於依法行政原則,所謂的勇於任事,是指做好公務員職務內之事,只有權力賦予的職務之事,也就是有法規授權。公務員才可以執行,否則都是違法行為。

做好自己份內之事,是公務員的本分,也是義務,我相信大部分的公務員都是「勇於任事」的,然而政府卻不了解這樣的存在意義,只流於一昧的迎合民間輿論,到底是誰腦殘?到底誰是笨蛋?


至少,我自認工作認真,但倘若哪一天我變成此種制度下的犧牲品,即便只有一次被打丙等,皆是對我的一種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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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mk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