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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保險是保險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其他人就一句話──「干卿底事!」

尤其客戶的保險能否理賠是他們的事,根本無法也不能插手,何必去淌這渾水咧?

浪費人力和時間,好好專注公司業務不是比較重要!

就算幫客戶獲得理賠,那有如何?我們又不是保險公司,這種因素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啦!


還有,看了那麼多cases,發現美商公司的在理賠制度上確實較為合理,不像某些保險公司邀保時是一張嘴甜蜜蜜,出了事是你活該死好,拒付理賠又丟回保險業務員去搓湯圓,只有懂得會吵的保戶才吃得到一點點不夠塞牙縫的糖。

所以在選購保險時請多四方打聽各家風評,保單看仔細,保險員的話不要亂聽會出事,因為多的是術語他們也不一定懂多少,更不要忘了一個觀念:「羊毛出在羊身上。」
開門作生意唯一宗旨就是賺錢,最大贏家總是保險公司。

最後,有空多多看保險相關法律與判例。

倘或遇到不合理的個案時,請務必主動爭取自身的權利。
保險公司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金融管理監督委員會(簡稱金管會)保險局,可向其電話諮詢或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進行申訴調解。

很多保險公司的宗旨是「會吵的孩子才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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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以前學過保險法,可老實說對保險不是那麼大的興趣,且臺灣的保險制度很奇怪

保險業務員=/=保險經紀人!

保險經紀人=專業
保險業務員=/=專業

但臺灣都把這兩個混在一起用了,變成一種劣幣驅逐良幣的現像,在保險市場裡,拉得到保險的才是真英雄,所以什麼人都可當保險業務員,但未必具有保險專業知識,因此更造成事故發生後往往難以順利獲得理賠的情況,多半會牽扯到臺灣「保險業務員」與「保險經紀人」的認定問題。

重點在於,千萬不要一昧相信保險業務員所說的,而且保險在認定上等於像是一種商品,他們等於是將商品賣給客戶,自然會說商品的好,不會說商品的缺陷,但這也並非一概否定所有的保險業務員,至是提醒在選購保險時要睜大眼睛,不要只是買了一個紙「金爐」──時間到了固定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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