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人:毒咖啡開箱文

新聞報導:星巴克太誇張 咖啡混清潔劑



昨天才在PTT狂轉載,甚至也載到星巴克版,今天新聞就出來了,果然要爆料直接上PTT就好XD

時間發生在十月多,地點則是台北人熟知的捷運台北車站四號出口B1星巴克門市。

最好奇的是,業主一直堅稱是食用清潔劑,應該是指清洗完後所殘餘的少量部分對人體較無害處,但如果是整個濃縮的清潔劑,連杯子都能腐蝕,難道人的食道和腸胃有比杯子堅硬嗎?

如果是我,不管日後是否用到,當下立刻採取蒐證的動作,即便公司要求回收,也要留一些下來作為憑證,且此事是關係廣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因為根本沒人能保證在個人受害前後共賣出了多少杯毒咖啡,尤其那裡是個熱賣點,告知新聞媒體報導出來是必須的!

然而報導中業者又再度堅稱是個案,未有其他民眾受害?真的嗎?那大概是沒有其他人反應吧!我就不信一整鍋的清潔劑盡入一杯咖啡中,出事的咖啡前前後後難道都能倖免......

這種淡化事情的嚴重性和撇清的說法真的令人感到沒有任何的歉意。

這件事要發生在美國,敗訴的話,絕對賠到當屁股!

業主應該慶幸是發生在臺灣,只要求三百萬。

三百萬買回民眾的信賴與商譽,很值得。


還有,報導中指出:「消基會表示,受害消費者除醫藥費、請假造成損失外,還能請求精神賠償,另據《消保法》還能再請求懲罰性賠償。」──既然是新聞,且又用《》符號,應該寫出法規全名吧!是《消費者保護法》,而非《消保法》。不要求新聞媒體有法律專業,但在用詞用語,尤其是專業名稱上應該有其求證的新聞專業吧!


所以以後要買咖啡或任何飲料,千萬不要搶頭香,運氣差一點可能會有消化道腐蝕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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