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電信新貴!昔求婚登報道歉 今旅館偷情被逮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05/17/173qp.html
人似乎都易有一種心態──得不到永遠是最好的。
而男人更易有種情況──到手後不知珍惜。
只不過女主角也傻,交往時明知是個愛跑夜店的花心人,卻因為寥寥看似真誠的道歉而原諒,甚至願意下嫁。
但她既然知道對方是一個這樣的人,就不能算是「識人不清」
古人說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連本人都改變不了的性格,豈能期待及相信會為他人而改變?
愛情中的女人傻,但不要傻過頭,連基本原則都忘得一乾二淨。
不過,在實際求償方面,至少有個名份可讓她名正言順地抖出這樁醜事並要求賠償。
所以說,再傻,也得先搞個名份才有保障。
感情可順其自然,但名份卻不可順理成章。
情人、未婚妻、老婆......沒有一個是順其自然就可成立的,代表約束彼此的通行證,尤其是後兩者,在現實面的法律上有一定程度的規範與保障。
不是有錢就能解決所有事,或許是一時,但絕不會是一輩子。
還是老話一句,要傻也不要傻得太天真,更不要相信對方能為自己改變,即使有,也是無關緊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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